拘留!东平一男子摊上事儿了……
2024-06-07
2024-06-07
近日,泰安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东平县某彩钢房突发大火,有人员被困,情况危急。接到报警后,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救援力量赶赴现场。
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,对报警人电话中所描述的位置及周边进行侦查,并未发现火情,多次联系报警人谢某某,但对方拒接电话。后经调查,证实为虚假警情。
辖区派出所依法传唤报警人开展调查,谢某某对谎报火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公安部门对谢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谎报火警
严重浪费了警力、物力
如果同一时间发生火灾
将会耽误救援、错过最佳灭火时间
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
法律法规